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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轻轻磕到头就不需要做CT吗?区分这3种情况!
专业的事情留给专业的人判断!
编者按
窃以为,好的科普是让老百姓了解一些基本的医学常识,是让人们知道怎么样生活更加健康和科学,是让人们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寻求帮助。
然而,我们现在有些科普走上了歪路,他们尝试教人们如何自己当医生,甚至妄想通过三言两语就让人掌握浩如烟海的医学知识。更有甚者,通过“攻击”同行所谓的过度医疗来博取眼球,以便实现病患分流,尽管他们知道自己也曾在相同的岗位也会做着一样的事情。
最近,遇到一例轻微头部碰伤案例,让我更加担心这种科普导向。
那么,1-2周前的碰撞能解释其颅内出血的病因吗?难道是颅内血管畸形自发破裂?
那么,为何在早期创伤后没有症状呢?
美国AAP认为的“行头颅CT检查前,先行临床观察,是一种有效的办法”为什么会失效呢?
那么,所有患儿都适合于先临床观察再决定是否需要做CT吗?
疑似儿童虐待;
局灶性神经系统表现;
急性颅骨骨折,包括凹陷性或颅底骨折;
神志改变,如嗜睡或易激惹;
囟门隆起;
持续呕吐;
受伤后癫痫发作;
持续超过数秒意识丧失(LOC)。
自限性呕吐;
不确定的LOC,或非常短暂(不足数秒)的孤立性LOC;
嗜睡或易激惹病史,但目前已缓解;
照料者所述的行为改变;
由高危损伤机制造成的伤害,例如从超过3英尺(0.9米)处跌落、患儿被抛出、有其他乘客死亡、翻车、高冲击性头部损伤;
头皮血肿,尤其是非额区血肿;
超过24小时的颅骨骨折(非急性);
担心有未目击到的创伤,例如在相邻房间听到跌落声伴可能的LOC;
3月龄以下发生严重创伤。
神经系统检查结果正常(包括囟门正常);
无出血风险的基础疾病;
无癫痫发作病史且无持续呕吐;
医生也未怀疑有虐待;
精神状态正常;
无顶区、枕区、颞区头皮血肿;
无超过5秒的LOC;
无颅骨骨折证据;
日常照料者述患儿行为正常;
无高危损伤机制,这些严重机制包括:从超过0.9米(3英尺)处跌落,头部遭受高冲击性物体撞击,机动车碰撞后患者被抛出、有其他乘客死亡或翻车,行人或未戴头盔的骑自行车者遭受机动车碰撞。
那么,家属有没有可能自己全部排除不需要影像学检查的指征呢?
本文来源:医学界儿科频道
本文作者: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儿科蜡笔小新
责任编辑:李小荣